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本市114年度「友善校園」學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。 |
二、 | 研習資訊如下(詳如附件): |
(一) | 日期: 114年4月18日上午9:00~16:00 |
(二) | 地點:本市教師研習中心 |
(三) | 主題:以課綱生命教育概念為基礎學習社會情緒的基本理念。 |
(四) | 參加人員:30名,若超額,錄取順序為: |
1、 | 生命教育夥伴學校請派一名教師參加。 |
2、 | 本市對於生命教育議題有興趣之國民小學教師。 |
3、 | 本市對於生命教育議題有興趣之國民中學教師。 |
4、 | 若同額,每校以一名為原則,並依報名時間先後為錄取順序。 |
三、 | 本府同意核予錄取之教師公假(課務派代)參與。 |
{{ $t('FEZ003') }} 2025-03-11
{{ $t('FEZ014') }} 2025-04-10|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3-1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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