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7日臺教社(二)字第1130045423號函辦 理。
二、旨案徵選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20日止(限個人報名,以 郵戳為憑),實施計畫業上傳教育部樂齡學習網/最新消 息,請逕行上網下載;參賽組別分述如下:
(一)樂齡學習中心組:現任樂齡學習中心開課講師,且由中 心主任推薦。
(二)一般組:對樂齡教學有興趣,且能闡述運用活躍老化、 樂齡學習理念者。
三、各參賽組別獎勵如下:
(一)特優獎:樂齡學習中心組及一般組各取5名,頒發教育部 獎狀乙紙、商品卡新臺幣(以下同)8,000元。
(二)優等獎:樂齡學習中心組及一般組各取5名,頒發教育部 獎狀乙紙、商品卡6,000元。
(三)佳作獎:樂齡學習中心組及一般組各取10名,頒發教育 部獎狀乙紙、商品卡2,000元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2024-05-13
{{ $t('FEZ014') }} 2024-06-12|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5-13|
{{ $t('FEZ005') }} 41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