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2月29日新北教研資字第 11225974412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內容簡要說明如下: (一)申請期程:每學年度收件1次,本學年度收件日自即日起 至113年8月31日止,並以已完成之行動研究、碩(博)士 論文為主。 (二)適用對象:國內各級學校教職員、各縣市教育局(處)人 員、各大專院校碩(博)士生。 (三)研究主題:以新北市為研究對象,並符合「2030以學生 為中心 為幸福而教」計畫架構之研究主題之一(含以 上)。 (四)繳交資料包括申請書、授權書、已完成之行動研究或碩 (博)士論文。
三、經費獎勵: (一)行動研究及碩士論文: 1、本市人員:每件補助新臺幣(以下同)1萬元。 2、外縣市人員及國內各大專院校碩博士生:每件補助 5,000元。 (二)博士論文: 1、本市人員:每件補助3萬元。 2、外縣市人員及國內各大專院校碩博士生:每件補助1萬 5,000元。 四、敘獎說明如下:本(市)所屬學校、教育局處相關人員由 該局另案函請相關單位依其規定辦理敘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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