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20168792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112學年度客語文授課師資為優先,以每校最多報 名3位為原則,請鼓勵貴校符合研習計畫實施對象及資格之 教師參與研習。
三、請於112年12月22日(星期五)前,核章後檢送課程與教學發展中心
四、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詳如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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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3-12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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