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

公告訊息

「112學年度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補助案」

{{ $t('FEZ001') }} 課研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該署112年3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44402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計畫,請依下列規定辦理:
(一) 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25萬元為上限。
(二) 計畫主持人應為學校正式編制內之專任人員,且擔任教學或研究工作,具有專門學識與經驗者。
(三) 延續性研究計畫,請於計畫名稱後註明(第○年),並於計畫書內說明研究進度及目標。
(四) 過去獲補助之相同計畫,不得重複申請補助;倘計畫名稱相同,請加註112學年度,並於計畫書內說明本學年度新增或變更處。
(五) 計畫之經費編列請依案附經費表說明核實編列。
三、 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依限將申請計畫紙本一式4份(請雙面列印並以長尾夾裝訂,切勿膠裝、釘裝),逕送本府承辦人,請計畫申請人或主持人簽章,並加蓋學校印信及首長章。電子檔(請提供可編輯之電子檔,非掃描)請寄至本府承辦人信箱:05281@ems.hccg.gov.tw,俾利本府辦理後續事宜。
四、 未依前開表件格式填寫之申請案,該署恕不予審查,本案俟該署複審後核定另案函知審查結果。
五、 檢附計畫補助申請表及計畫項目經費表各1份。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3-04-06

{{ $t('FEZ014') }} 2023-05-06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4-06|

{{ $t('FEZ005') }} 144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