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教學組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75251A號函辦理。
二、有關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近日接獲家長反映,有民間人士 自稱教育部教育宣導中心委託人員,說明為協助學生因應 108課綱調整後之學習發展,將派人至家中免費提供1小時之課後安親教學等情,查教育部及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並無 成立是類宣導中心。
三、請各校透過公開集會或親師座談會等場合,協助向師生及 家長說明,避免不實資訊影響學生及家長權益。
{{ $t('FEZ003') }} 2022-01-19
{{ $t('FEZ014') }} 2022-02-18|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1-19|
{{ $t('FEZ005') }} 196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