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教學組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5日臺教社(四)字第1100126244號函 辦理。
二、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,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、復振 及發展。依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第7條說明,對於面臨傳承 危機之國家語言,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、復振及發展等 特別保障措施。爰本部為使民眾從「心」認同本土語言價 值,了解到語言流失的嚴重性,使社會大眾對「國家語 言」有更多的認識與了解,特推動本土語言意識培力、培 訓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,向本部所屬人員、學校教 育人員及一般民眾宣導。
三、鈞部前於110年9月18日至19日辦理第1場次宣講人員培訓研 習,現規劃辦理第2場次培訓研習活動。該次培訓研習內容詳見附件實施計畫,研習資訊簡要說明如下:
(一)研習對象:各地方政府教育局(處)公務人員、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家長, 每類至多10人,共計40人。
(二)研習時間:110年11月6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下午3 時,110年11月7日(星期日)上午9時至下午4時,共計 11時。
(三)研習地點: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(臺南市東區北門路 二段16號)。
(四)報名方式:採自願報名,報名類別以現職身分類別為 主,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(星期四)下午5時30分止, 逕至報名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HGsrexzqE5x4uGJcA 報名即可。110年10月7日(星期四)公布錄取名單並以 電子郵件通知。
(五)研習時數核發:全程參與研習者(需簽到退),將核發 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研習時數,計11小 時。
(六)實作課程需使用電腦,敬請學員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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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1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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