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、人事總處為強化職場霸凌防治,除各機關(學校)現有申訴管道外,另為使同仁能有其他申訴途徑,業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建置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(以下簡稱通報平臺),由該總處列管通報案件後續執行情形。
二、茲以通報平臺接獲通報案件後,將透過加密措施轉派權責機關(學校)辦理,權責機關(學校)於該平臺收受案件後,則依保密及霸凌防治相關規定辦理並回報進度,並配合辦理下列事項:
(一)請各機關(學校)首長指派專責人員受理通報平臺通報案件相關事宜(請至人事總處eCPA以主管授權方式授予權限)。
(二)各機關(學校)收到通報平臺案件通知,應儘速確認及以保密方式告知上級機關知悉(後續通報平臺將新增副知主管機關相關功能),並依相關規定審認處理後,於本平臺所訂期限內回報案件之辦理情形。
(三)另各機關(學校)自行接獲有關霸凌事件申訴或陳情,亦須至通報平臺進行通報,並由人事總處專責通報平臺統籌列管(後續將新增檔案上傳匯入傳輸功能)。
三、檢附人事總處原函電子檔及通報平臺操作手冊各1份,如有平臺操作問題請利用人事總處「PICS人事資訊系統客服網」(https://pics.dgpa.gov.tw/PICS)或電洽客服專線(02)2397-9108;如有通報案件相關問題請洽綜合規劃處(02)2397-9298分機206-21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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